留学在线 2024-10-26 18:02
10月26日,中金公司披露公告称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因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,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,并处以罚款。
公告显示,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《立案告知书》,因公司涉嫌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。
2024年10月25日,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〔2024〕151号),主要内容如下:
中国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完毕,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经查明,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,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,包括: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、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、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、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、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。
中国证监会认为,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,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。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,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、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,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、配合调查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,中国证监会拟决定:
一、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。
二、对赵善军、陈立人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。
中金公司方面表示,对于上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,公司诚恳接受处罚,切实以案为鉴,强化全面整改,坚持以投资者为本,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,把好资本市场“入口”关,夯实“看门人”责任,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上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交易所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。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。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)
本站郑重声明:"留学在线网"新闻页面文章、图片、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,客服邮箱www@liuxueonline.com,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2023-11-08 12:00:09
2024-04-12 18:04:21
2023-12-15 10:04:48
2021-09-02 16:03:29
2023-11-12 14:00:25
2024-06-02 18:02:25
2024-10-11 18:00:56
2023-09-26 10:00:08
2021-09-02 16:02:31
2021-09-02 16:04:59